为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18】18号)和《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组织与监督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王利军
副组长:任宝玉 王叶柯
成员:陈书伟 李军超 殷杰兰 龚文海 李芳 卫艳涛 张彩霞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张彩霞(兼)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我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相关文件的起草和审查,并具体组织推免生的遴选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办。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中的材料工作和程序性工作,保障遴选工作的实施。办公电话:86159258
(二)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韩琼
成员: 刘洋 李正馨
监督电话:86159260.
监督小组受理我院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申诉和建议,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申诉渠道畅通。
二、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2021年9月1日,成立推免工作机构,制定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并公布;按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公布2022届各专业毕业生专业排名;教学办、院团委分别通知2022届毕业生。
(二)因推免指标暂未下达,为保证推免工作的正常进行,我院暂按2%的比例进行推荐,并按1%的比例确定候补人选。其中,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按1人推荐,同时推荐1名候补人选;行政管理专业按2人推荐,同时推荐1名候补人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按2人推荐,同时推荐1名候补人选。最终确定的推免生名额以学校实际下达我院的名额为准,并及时公布。
(三)9月1日至4日,学生提出推免申请,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并对照《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关于推荐条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本人的信息及材料目录。没有返校的学生,先提供电子版材料,开学后再提交原件。
(四)9月6日前,按照《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审查、考核、筛选,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或我院暂定推荐名额,等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及候补人选名单,并按专业综合排名顺序进行公示。
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学生和教师,均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异议材料,学院将查明情况,反馈处理结果。
(五)9月9日前,学院向教务处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由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六)我院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按照我院公示的各专业(指公共管理类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综合排名以及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名额等额上报。
(七)学校推免工作结束后,推免生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录取阶段等相关的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