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资助政策体系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我院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学生投诉制度。
我院学生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异议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1、书面投诉:投诉人可将反映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交到教科楼637团办公室,或者发到院资助管理中心邮sds064631@126.com
2、电话投诉:投诉电话 0371-86159259
我院资助管理中心接到投诉后,会尽快查清相关情况,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及时处理,并将最终调查结果和处理方法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