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校内勤工助学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15年度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在校生。
二、 评选条件
1.坚持参加勤工助学工作,评选年度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4个月;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品德良好,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出色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工作;
5.评选年度内未收到任何纪律处分;
6.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修全部课程须及格,无不良记录。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要认真如实填写、并向我院提交附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表》,同时需提交本人上一学年的成绩单一份(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五、相关要求
申请同学请于3月 26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材料交至637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ds064631@163.com。
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