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书记负责本院师生的思想教育和党务管理工作。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学院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 立负责的开展工作,配合院长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监督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实验室、资料室、教研室建设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师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密切结合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工作和师生的思想实际,有效的开展工作。
五、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指导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分配工作。
六、协助校党委负责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坚持干部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七、加强院党委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领导并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发展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八、加强辅导员管理工作;强化对团总支、学生会的领导工作,发挥学生组织的助手作用,做好学生的引导教育工作;负责学生的教育、培养、考察及政审工作;做好学生奖惩及贫困生资助指导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