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院教学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工作。
二、 负责拟定本学院专业培养计划和各学科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 负责本学院教学评估和检查、教学情况的调研、教学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广泛听取并及时反馈师生对教学、教学管理工作正确意见和建议,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完成教学评建工作中教学材料的收集和教学评估检查工作。
四、 组织指导教研室编制授课计划,实习、实验、毕业论文等教学文件。主持期末(中)各专业考试命题、评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本学院学生的学籍管理等工作。
五、 督促、检查教学办主任做好教学、教务、教务等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六、 协助院长做好教学人员职称晋升、聘用、奖惩等工作。
七、 检查、督促和管理教研室工作,指导各教研室做好各科教学工作任务的落实。审查教材的选定,负责教师调课及日常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八、 负责本院学科和专业建设,负责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学生实习等工作。
九、 负责教学工作量统计、课时费的审核和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评等工作;协助院长完成绩效工资方案的制定。
十、 完成校、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