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创建文明科室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7-05-08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全面提高公共管理学院各科室思想道德水准和工作效率,使精神文明工作达到长效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在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活动中,结合公共管理的实际,现制定公共管理学院文明科室评选标准,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 科室建设(15)分;

1、考核内容:科室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科室领导思想正、作风好、求真务实,能够紧紧围绕教学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教职工和学生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打分标准:各科室领导及人员对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扣3分,出现不正确言论此项不得分。科室领导作风不民主扣2分,有思想问题没有及时做工作每次扣2分,不了解所有属人员思想状况扣2分,不关心干部职工成长进步扣3分。科室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发生问题时,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损失此项不得分。

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8)分;

1、考核内容:科室领导及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和集中活动是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2、考核标准:科室科室领导及人员对理论学习不积极、不重视时扣3分,发生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每人每次扣2分。不撰写读书笔记扣2分,安排撰写的心得体会不能按时完成每人扣1分。

三、工作业绩(15)分;

1、考核内容: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领导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科室领导思想新、点子多、方法活,有开拓创新精神。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2、考核标准:科室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不明确此项不得分,不能带头真抓实干扣3分,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扣2分。科室领导不思进取,工作严重滞后此项不得分,领导工作方法落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每次扣3分。科室人员进取心不强扣2分,发生误时、误事现象,每人每次扣1分。

四、工作秩序(8)分;

1、考核内容: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乱窜办公室,不利用上班时间逛街或干私活。科室人员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搬弄是非。没有吵架、斗殴现象。

2、考核标准: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无故旷工扣3分:乱窜办公室和利用上班时间干私活每次扣1分:考勤弄虚作假此项不得分。科室人员出现造谣、传谣、搬弄是非每次扣2分:发生吵架每次扣3份:发生斗殴此项不得分。

五、创建工作(10)分;

1、考核内容:科室领导及所属人员创建认识明确,态度端正,能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工作及活动。科室有创建申请和计划,有半年和全年创建工作总结有科室与干部职工签订的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

2、考核标准:科室领导及人员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扣3分:不参加创建活动实行一票否决。没有创建申请和计划,实行一票否决:无半年、全年创建工作总结,每项扣3分:没有与干部职工签订责任书扣2分。

六、廉政建设(12)分;

1、考核内容:科室领导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群众满意。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树立文明服务意识,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吃、拿、卡、要”及其它不廉洁行为,不以权谋利,不徇私情,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2、考核标准:违反规章制度,每次扣3分。科室领导及人员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时,每人每次扣1分。科室人员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扣4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遵纪守法(8)分;

1、考核内容:科室人员自觉参加普法学习,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科室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2、考核标准:不参加普法学习教育,每人每次扣2分: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每发生一次扣3分:发生违反法律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每项扣3分:发生脱岗时扣3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实行一票否决。

八、公民道德建设(8)分;

1、考核内容: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公民道德学习教育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积极倡导文明,反对陋习。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对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报告、来电、咨询等事项,能够及时解答,认真办理,无扯皮、推诿等现象。

2、考核标准:不参加公民道德学习教育每人每次扣1分:有不道德言行每人每次扣3份:因个人言行损害单位整体形象每人每次扣3份:后果严重时此项不得分。不及时解答问题每次扣1分:不认真办理有关事项每次扣2分:发生扯皮、推诿现象每次扣3分:受到举报经查属实此项不得分。

九、民族团结(8)分;

1、考核内容:科室职工能认真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科(室)各族干部职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蔚然成风。

2、考核标准:在维护民族团结和发分裂斗争中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有错误言论时,此项不得分。科室人员发生不团结问题每次扣2分

十、环境卫生(8)分

1、考核内容:坚持每天打扫楼道、办公室卫生,楼道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办公室整齐美观,物品摆放有序,制度悬挂张贴规范,经常保持良好、整齐、清洁的良好状态。认真遵守家属院管理规定,不乱丢垃圾及杂物。

2、考核标准:没有按照分工打扫楼道卫生每次扣2分:办公室卫生差扣2分:没有花草扣3分。乱扔垃圾及杂物每次扣2分:因吵闹、娱乐或家庭装修影响他人休息者,每次扣2分:不听劝阻,于劝阻者发生争吵此项不得分。

以上为文明科室评分标准,评选一定要按照本评选标准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科室,由站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大会上提出批评、警告并将取消当年“文明科室”的评选资格。

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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