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会名称:
本会定名为河南财经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会(He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Youth Development Research Council of Marxism)。
第二条
本会在共青团河南财经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探索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会性质:
本会矢志坚持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立足理论思考,致力理论实践,力图实现以科学发展观为标志的马克思主义新学说在河南财经学院的全面传播,最终促成河南财经学院文化新风尚的形成。研究会以学习、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传播、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宗旨。
青年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的目的是为更好地学习、研究、传播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广大学生思想理论水平;坚持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与明确的思想主题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努力提高理论学习的深度、扩大参与的范围、培养理论学习的兴趣,为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提供载体。
第五条本会口号:永远跟党走 争做新一代
第六条本会奉行原则:高举旗帜 科学发展 以人为本
第一章任务及活动实施
第七条本会主要任务:
一、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的思想品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努力提高理论学习的深度、扩大参与的范围、培养理论学习的兴趣,使他们成长为国家发展所需要的青年人才;
1.加强对大学生骨干的培训;
2.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3.建立规范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作机制;
4.培养和树立优秀青年典型。
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理论;
三、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研究,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精神实质,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年学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八条本会活动实施:
1. 本会会适时提出阶段性活动目标及活动内容,在秘书处的协助下组织实施;
2.本会活动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会提前一周通知全体会员;
3. 本会会员因故取消原准备参加的活动,应当事前告知。
第二章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
本会实行注册会员制。入会、退会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凡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生,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名,经理事会批准,报社团联合会备案,办理正式入会手续后发放会员证,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条注册会员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3. 有向本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4.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和其他优惠;
5.有请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和解决在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6. 组织优秀成果评选、培训、调研等活动。
第十一条注册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宣传与推广本会的活动;
2.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任务,宣传本会的宗旨,维护本会的声誉;
3.主动向本会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执行情况的义务;
4.按时参加本会召开的成员会议。
第十二条荣誉会员:
凡对本会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会员,均有资格获得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由会长提名,并颁发荣誉会员证书。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自愿退会,书面告知,并交回会员证。凡已退会的前会员,其任何行为与本会无关。
会员有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或不按要求从事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有严重违背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结构
第十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员大会是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的多数的会员出席。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制定、修改或废除本社团章程,并报经院团委批准后实施;
2. 审查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3. 审查办公室和会长的工作报告;
4. 审查对会员开除会籍的处分。
第十七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是河南财经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会的执行机构,由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五个职能部门中的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理论研究室、中原文化发展研究中心部长(主任)各一名组成。其中会长由上届理事会推荐,经社团大会选举产生新会长并组建新一届理事会,报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批准。此理事会对本会的章程、工作计划、人事安排、机构设置、吸收会员及其他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对本会各机构的计划和决议有否决权,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理事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对本会的年度工作进行评论和规划,开展学术活动,组织学术讨论。
第十八条会长(副会长)的职责:
1. 召集并主持理事会,提出议案,并指导本会工作;
2.在会员大会及其他相应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3.监督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
4.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在适当时候代理会长行使职权。
第十九条秘书处职责:
1.发展、发动会员,上传下达,协调各部工作;
2.做好档案、票据管理及活动记录工作。
3.负责重大活动的财务预算、决算;
4.负责收取、管理本会的各项收入。
第二十条理论研究室职责:
1.负责本会各项学术研究和交流;
2.负责本会学术成果的总结和出版;
3.负责本会会报、会刊的编辑策划工作。
第二十一条组织部职责:
1.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策划。
2.负责本会内部的通知与联络工作;
3.保证活动举行期间的会场秩序。
第二十二条宣传部职责:
1. 负责各种活动的宣传;
2. 确保本会活动的宣传力度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中原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职责:
1. 负责各种有关中原文化的学习、研讨工作;
2. 对会员进行中原文化的宣传指导,加强其理论认识
第二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可邀请顾问、专业导师若干名,指导本会的学术和研究工作。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五条本会是立足校园,兼顾校外,服务学院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经费来源为:
1. 学院扶持、资助或其他形式的捐助;
2. 收取会费;
3.活动所获得的赞助;
4.其他合法途径。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经费用途与管理:
1. 社团运转日常支出及活动组织费用;
2. 补给工作小组必需;
3. 经费管理实行两权分离原则,设办公室专门管理,办公室有管理权,会长有审批权。会费收取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收取,定期分开财务,期末向团委提供账目。
第二十八条本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届活动所余经费,移转给下届理事会重新支配。
第三十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会名称、章程修改时,由理事会书面报告,提交本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具体制度另定。
本章程自2008年2月22日经青年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会一届三次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河南财经学院青年马克思发展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