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要求,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院系负责处理学生资助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投诉情况。
第三条对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照校纪校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1.班级在认定困难生过程中班委暗箱操作,拉帮结派造成班级困难生认定结果与班级实际情况不符;
2.发放的助学金用于班级班费、均分助学金、用助学金请客、喝酒等其他行为;
3.对于我院认定的困难生以及相关资助类评比结果不认可;
第四条我院学生对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异议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1.书面投诉:投诉人可将反映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发到院资助管理中心邮箱gongguanzizhu@163.com。
2.电话投诉:投诉电话:0371-86535105。
院系接到投诉后,会尽快查清相关情况,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及时处理,并将最终调查结果和处理方法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的投诉结果在院系公布。
第六条本办法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9月11日